一、多次开设赌场能否取保候审
多次开设赌场属于开设赌场罪中情节较为严重的状况,但并非绝对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依据法律规定,办理取保候审需满足特定条件,像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
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等。
倘若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的行为,或者在案件中起到的作用较小,属于从犯,并且能够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等情形,司法机关也有可能会准许办理取保候审。
然而,最终能否办理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涵盖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嫌疑人的个人状况等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决定。
二、多次开设赌场赌资怎么计算
针对屡次发生的多起类型相似的设立赌场案子里,关于赌资的统计计算,主要综合考虑了许多复杂因素。
这些因素包括当场发现并拘捕的用于进行赌博活动的财物,包括现金和物品;
在赌博过程中所使用的用以下注或交换筹码的所有财物;
以及通过参与赌博而获得的所有收益等。
同时,只要存在账簿、转账记录、证人证词等能够证实的涉及到赌博活动的资金,也会被列入赌资范畴。
除此之外,若是借助互联网平台进行赌博的,其投注金额及提取现金的额度均可能被认定为赌资范畴。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各个地方在具体的计算方式和评定标准上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因此需要结合当地的司法实践经验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精准进行判断界定。
然而总的来说,待统计的赌资范围应当是全面且客观的,仅限于那些紧密关联着赌博行为的所有资金。
三、多次开设赌场如何量刑
依据我国现行刑法规范,对于多次进行赌场经营活动的行为,通常被视为情节严重的情况。
具体而言,若行为人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组织、招引众多人员参与赌博活动,或者将赌博作为其主要职业,则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相应罚金。
然而,如果行为人属于开设赌场犯罪的行为人,那么应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相应罚金。
倘若此类多次开办赌场的行为情节严重,那么将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罚金。
在确定最终判刑时,法院将广泛考虑到多个方面的重要因素,例如犯罪的相关事实细节、案件的性质、当事人的情节轻重以及这一行为对整个社会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此外,如果有自首、立功等可供减轻或从轻处罚的相关因素存在,那么这些都会对最后的判刑形成一定的影响。
当探讨多次开设赌场能否取保候审这一问题时,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要点。比如多次开设赌场后,若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对能否成功取保候审可能会有一定影响。另外,积极退赃、认罪认罚等表现,在司法实践中也可能在考虑取保候审时被作为参考因素。倘若你对多次开设赌场案件中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认定、相关情节的影响等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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