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15年花费的钱还能要回来
在同居期间,财产关系那可真是挺复杂的。通常来讲,像同居期间大家一块儿花出去的那些钱,想要主张让对方返还可就难。为啥?因为这些花费大多是用在共同生活上的,很难清清楚楚地分辨出哪些是专门给对方的赠与,哪些又是借出去的钱。
不过,如果能有特别确凿的证据来证明某些款项是借款,就像有借条这样的书面凭证,或者能找到证人来证明借款这回事儿,那就能理直气壮地要求对方把借款给还回来。
另外,要是在同居期间,一方做出了故意欺骗、侵占之类的行为,导致另一方蒙受了经济上的损失,那另一方就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去主张要求赔偿。
总而言之,到底能不能要回同居期间花出去的钱,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是没有那种特别明确的证据,一般来说是很难得到支持的,所以大家在同居的时候,还是得把这些财产方面的事儿给弄清楚,省得以后出麻烦。
二、同居15年花费钱财要回有何法律依据
同居期间花费钱财能否要回需分情况看待:
赠与性质:如果是基于恋爱、共同生活目的的一般性赠与,比如日常消费、节日礼物等,通常视为赠与完成,一般不能要回。这是基于赠与合同中动产交付后赠与生效的规定。
附条件赠与:若钱财赠与是以结婚等特定条件为前提,而最终条件未成就,比如以结婚为目的送的大额彩礼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共同财产: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如房产、车辆等,属于按份共有,能证明各自出资份额的,可按份额主张分割。对共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三、同居15年花费的钱在法律上能要回吗
同居期间花费的钱能否要回需分情况看待。
如果是一般性的日常共同消费支出,比如共同吃饭、娱乐等花费,属于双方共同消耗,通常难以主张要回。
若是一方明确为赠与另一方的财物,比如送的首饰、衣物等,赠与完成后一般不能要求返还,除非存在法定可撤销赠与的情形,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
但要是涉及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物给付,如彩礼性质的财物,在没有结婚或符合法定情形时,是有可能要回的。比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况以离婚为条件)。所以,具体能否要回需结合实际情况及证据来综合判断。
当我们探讨同居15年花费的钱还能要回来这个问题时,其中还关联着不少复杂情况。比如,在同居期间花费的钱财哪些属于共同支出,哪些属于个人赠与,这在界定上往往存在难度。而且,若涉及到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物赠与,分手后是否能要回也有不同的判定标准。要是这些财物的性质难以区分,后续又该如何举证呢?如果你对同居15年花费钱财的追回、财物性质界定、举证方式等方面存在疑惑,无需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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