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冷静期过后多少天内办理
离婚冷静期设定为30天,在这30天过后,就必须要办理离婚手续。
这个离婚冷静期制度,主要就是为了引导夫妻能够静下心来,好好思考离婚这个决定,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就把离婚给办了。
当冷静期到期之后,夫妻双方得亲自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要是没去申请,那就相当于把离婚登记申请给撤回。
在这30天的时间里,如果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了,那他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而要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也都按时去办理相关手续,那婚姻登记机关就会给他们办理登记,然后颁发离婚证,从这时候起,他们的婚姻关系也就正式解除。
这个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离婚这件事的合法性和稳定性,防止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让夫妻们在离婚这件事上能更加慎重地做出决定。
二、离婚冷静期后超期还能办理离婚吗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后超期就不能按原程序办理离婚了。若仍要离婚,双方需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重新经历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若选择诉讼离婚,则不受离婚冷静期限制,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
三、离婚冷静期超期未办还能再申请吗
离婚冷静期超期未办理离婚登记,无法再继续上次申请流程,需重新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而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超期未办的,若仍想离婚,需双方重新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再次经过离婚冷静期及后续程序,才可能完成离婚登记。
当我们探讨离婚冷静期过后多少天内办理这一问题时,要知道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然而,这其中还关联着不少要点。比如若在这三十日内有一方反悔不去申请,那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且,后续再次申请离婚就需重新经历离婚冷静期。如果对于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办理离婚证的具体流程、未及时办理的补救措施等相关问题,你还存在疑惑,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