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累犯构成条件不包括哪些内容
累犯在构成上并不包括初犯、偶发犯罪者等情形。初犯是指首次触犯刑法并被定罪量刑之人;偶发性犯罪则是指因某种偶然因素而引发之犯罪行为,其并非源自特定的犯罪习惯或倾向。此外,在法律规定中,一些犯罪情节显属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低的案件,往往也不会被认定为累犯。
二、累犯认定中排除情形有怎样规定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
一般累犯认定的排除情形:《刑法》规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不构成一般累犯。一般累犯要求前后罪都是故意犯罪,若有一罪为过失犯罪则不符合条件;且前后罪实施时犯罪人均需年满十八周岁。
特别累犯排除情形: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构成特别累犯。但如果犯罪不属于这三类特定犯罪类型,不构成特别累犯。
此外,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累犯期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罪等情况,也不按累犯处理。
三、累犯认定有哪些特殊法律标准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认定有各自特殊标准。
一般累犯:依《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此不受前后罪判处刑罚种类、刑期及时间间隔限制,旨在严厉打击这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与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
当探讨累犯构成条件不包括哪些内容时,我们还应知晓诸多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在判断是否为累犯时,除了明确不包含的条件,还得注意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时间跨度对累犯认定的影响。而且不同类型的累犯,像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在认定标准上存在差异。若对这些关于累犯认定的复杂情况感到迷茫,比如不清楚时间界限具体如何界定,不同累犯类型具体区别在哪等。别着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读,帮您理清其中的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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