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能否主动审查合同无效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里,法院具备主动审查合同是否无效的权力。这是出于对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公序良俗方面的考虑。
合同无效存在法定情形,像一方凭借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对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以合法的形式来掩盖非法的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当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察觉到合同有可能无效的情况时,即便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法院依然有权依据职权主动去审查合同的效力。这有利于保证法律秩序能得到正确的维护,避免当事人利用合同来躲避法律、损害公共利益或者第三方利益等情况的出现。
二、法院对合同效力主动审查有啥依据
法院对合同效力主动审查具有明确法律依据。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有职责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审查合同是否存在此类导致无效的情形。
其次,合同效力涉及公共利益与交易秩序。若合同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即便当事人未提出异议,法院也应主动审查,以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再者,诉讼程序中有法院依职权调查的规定。对于合同效力这种影响案件基本法律关系和裁判结果的关键问题,法院有权主动审查,确保司法裁判的公正性与合法性。
三、法院主动审查合同无效有何依据
法院主动审查合同无效有坚实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这是因为合同效力涉及到法律秩序和公共利益。若合同存在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等无效情形,即便当事人未主张,法院也应依职权审查。因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旨在维护社会基本秩序和公共利益,公序良俗是社会公共道德和普遍价值的体现。若任由无效合同基于当事人意愿持续,会损害法律权威和公共利益。所以,法院基于维护法律秩序、保障公共利益的职责,主动审查合同是否存在无效情形,以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实现公平正义。
当探讨法院能否主动审查合同无效这一问题时,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在确定合同无效后,财产返还与损失赔偿该如何处理呢?因为合同无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基于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有过错的一方还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若你在合同相关事宜上,无论是对法院主动审查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形,还是合同无效后的后续处理存在疑问,别让困惑搁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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