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视居住届满怎么办
当监视居住的期限到期时,应该立刻解除这一措施。若案件尚需进一步侦查,则可根据实际情况更改强制措施,例如采用较为宽松的取保候审方案。在监视居住期满之后进行终止,被监视居住的人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都有权利向办案机关索要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
二、监视居住转为逮捕有哪些法律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具体情形包括: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却违反规定拒不交出等。
另外,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司法机关会综合考量案件情况,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决定是否将监视居住转为逮捕。
三、监视居住变更强制措施有啥规定
监视居住变更强制措施有以下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监视居住后,若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另外,在监视居住期间,司法机关若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变更为其他合适的措施或予以释放。
同时,若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的进展发生变化,基于保障诉讼顺利进行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保障等综合考量,司法机关有权依职权决定将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审、逮捕等其他强制措施。总之,变更强制措施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由相应司法机关依法作出决定。
当我们探讨监视居住届满怎么办这一问题时,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情况。监视居住届满后,若案件侦查、起诉、审判工作仍在进行,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比如转为取保候审或者逮捕。而且,不同阶段(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对监视居住届满的处理流程和规定也存在差异。要是在这个过程中,相关人员的权益受到侵害,也有对应的救济途径。如果您对监视居住届满后的强制措施变更、处理流程、权益救济等问题存在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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