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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开设赌场定罪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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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3.18 · 1024人看过
导读:在我国,为盈利在网络搭建赌博网站或做代理接受投注属“开设赌场”。若抽头渔利累计3万以上、赌资30万以上、参赌人数累计120人以上等多种情形,认定为“情节严重”。但定罪量刑并非仅看这些,需综合考虑犯罪实际情况、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

一、网络开设赌场定罪标准是多少

按照咱国家的那些法律条文来说,要是为了赚钱,在电脑网络上面搭建起赌博的网站,或者给那些赌博网站当代理,接受别人投注的话,这就属于“开设赌场”。

要是有下面这些情况之一,那就得认定为“开设赌场”这种行为是“情节严重”的。

比如说抽头能赚到的钱累计起来达到3万块钱以上;赌资的数额加起来有30万以上;参与赌博的人数累计达到120个人以上;先把赌博网站搭建好,然后再提供给别人去组织赌博,通过这个赚到的违法所得数额有3万以上;参与到赌博网站的利润分成里面,违法所得的数额达到5万以上;给赌博网站去招募下面的代理,让这些代理去接受投注;把未成年人给招揽过来让他们参与网络赌博等等。

不过,得注意,到底要定什么罪、判多重的刑,可不是单单看这一个方面,而是要综合考虑犯罪的实际情况、性质、情节,还有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之类的这些因素。

二、网络开设赌场量刑依据是什么

网络开设赌场量刑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第2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网络建立赌博网站、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等行为,均认定为网络开设赌场。

一般情形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若存在以下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等。具体量刑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综合判定。

三、网络开设赌场量刑依据是怎样的

网络开设赌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定罪量刑

一般情形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有诸多考量因素,比如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等。法院会综合案件具体情况,包括赌场运营模式、参与人数、赌资规模、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等,依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精准量刑。

当探讨网络开设赌场定罪标准是多少时,这里面有诸多要点。达到一定的赌资数额、参赌人数等是重要衡量指标。而在明确了定罪标准后,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网络开设赌场被定罪后,具体的量刑幅度是怎样的,会依据不同情节在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上如何判定。另外,共同参与网络开设赌场的从犯,又会怎样区分责任与量刑。要是你对网络开设赌场定罪标准后的量刑、从犯责任认定等问题存在疑问,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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