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的界定条件是什么
寻衅滋事,简单来说就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从主观方面看,行为人往往是为了找刺激、发泄情绪,或者就是想逞强耍横,没事也能找出事来,或者借着点由头就闹事儿。
在客观方面,有好几种情况。
就像随意殴打他人,要是情节特别恶劣,像多次殴打别人,或者专门去殴打那些比较弱势的群体,那可就严重。
还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要是情节恶劣到一定程度,也属于寻衅滋事。
另外,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也不行。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把公共场所的秩序搞得乱七八糟,严重混乱的那种也在范围内。
在司法实践中,可不是随便就能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或者寻衅滋事罪的,得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到底是故意要捣乱还是有其他原因;
还有行为的具体方式,是怎么个殴打法、怎么个起哄闹事法;
以及造成的后果,对公共秩序的影响到底有多大等等这些多方面的因素,然后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
二、寻衅滋事与正当防卫界限如何区分
寻衅滋事与正当防卫的关键界限如下:
主观目的方面,寻衅滋事主观上是故意无端生事、破坏社会秩序,具有随意性和挑衅性,旨在寻求刺激、发泄情绪等。而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具有防卫意图。
行为起因上,寻衅滋事往往是主动挑起事端,无正当理由。正当防卫则是因面临不法侵害才产生,侵害具有非法性和紧迫性。
行为方式及强度,寻衅滋事表现为肆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等多种破坏行为,手段通常较恶劣且无节制。正当防卫则是在必要限度内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可能构成防卫过当。司法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证据,从各方面综合判断行为性质,以准确区分两者。
三、寻衅滋事量刑标准又是怎样规定的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如下:
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司法实践中,“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等有具体认定标准,比如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上轻伤或二人以上轻微伤等可认定为情节恶劣。具体量刑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考虑犯罪嫌疑人的各种情节,由法院依法裁判。
在探讨寻衅滋事的界定条件是什么时,我们知道了基本的界定标准。但这背后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寻衅滋事行为造成的不同程度后果该如何衡量,轻微伤害与严重伤害在法律判定上有怎样的区别。还有,寻衅滋事案件中涉及多人参与时,每个人的责任又该如何准确划分。这些都是在实际情况中常出现且复杂的问题。倘若你正面临与寻衅滋事界定相关的困扰,对这些拓展问题存在疑惑,无需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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