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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的房子一方去世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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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02 · 1740人看过
导读:夫妻共有的房子,一方离世后需先析产。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世一方先得一半,另一半为去世方遗产。若去世方有遗嘱,按遗嘱分配这一半房产;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一般平分该部分。在世一方若想全得房产,需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办理相关手续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变更登记。

一、夫妻共同的房子一方去世后怎么办

夫妻共有的房子,一方离世后,得先析产。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在世一方先得一半,另一半是去世方遗产。

要是去世方立有遗嘱,按遗嘱分这一半房产,遗嘱指定的人继承相应份额。

没遗嘱就走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一般平分这一半房产。

在世一方想全得房产,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办理声明公证等手续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变更登记。

二、夫妻共同的债务离婚后怎么判给对方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不是简单“判给对方”,而是一起承担。共同债务就是夫妻一起生活、经营,或者双方都同意借的钱。

离婚时,共同债务要共同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或者财产各自分开,那就双方商量怎么还;商量不好,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来判决。

要是一方能证明债务是对方个人的,像没经过自己同意,也没用到家里,那这债务就由借钱的人自己还。

就算离婚协议里对共同债务有约定,这约定只在夫妻之间有用,不能对付债权人,债权人还是能要求夫妻一起还钱。

三、夫妻共同的债务怎样界定

首先,要是夫妻一起有借债的意思,像共同签字借条,或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这遵循“共债共签”,算共同债务。

其次,婚姻中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里日常开销,像衣食住行、子女教育这类正常花费产生的债,也是共同债务。

最后,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远超日常所需的债,通常不算共同债务,不过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除外。判断时得综合多方面因素。

当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子一方去世后,情况较为复杂。首先要确定房产份额,去世方的份额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在世配偶并不当然拥有全部房产。在分配遗产时,若有遗嘱,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由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继承。这其中还涉及到房产如何过户等一系列问题。比如,其他继承人是否配合办理手续,若有纠纷又该如何解决。如果你正面临此类困扰,对于夫妻共同房产一方去世后的具体继承流程、过户手续办理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头绪,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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