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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意味着逮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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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13 · 1537人看过
导读: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逮捕并非同一概念。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在嫌疑人、被告住处外指定地点执行,适用条件特殊,如无固定住处、涉严重犯罪等,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而逮捕更为严厉,需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法院决定,由公安执行,针对有证据证明犯罪且可能判徒刑以上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二者在多方面差异明显。

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意味着逮捕了吗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逮捕不是一回事。前者是刑事强制措施,在嫌疑人、被告住处外指定地方监视居住

逮捕更严厉,要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法院决定,由公安执行,针对有证据证明犯罪且可能判徒刑以上的人,完全剥夺人身自由。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条件特殊,像无固定住处、涉严重犯罪等,限制而非剥夺人身自由,和逮捕在多方面有明显差异。

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与逮捕的法律界限在哪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与逮捕都是刑事强制措施,法律界限如下:

适用条件:逮捕适用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于符合逮捕条件,但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特殊情形,或是无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限制程度:逮捕是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于看守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限制人身自由,被监视居住人需在指定居所生活,可在一定范围内活动。

折抵刑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逮捕的羁押期限可折抵刑期,羁押一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一日。

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与逮捕适用条件有何不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与逮捕适用条件存在明显差异。

逮捕适用条件较严格,依据《刑事诉讼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者逃跑。此外,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也应当逮捕。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于符合逮捕条件,但存在特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的扶养人等。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当探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意味着逮捕了吗这个问题时,我们需明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与逮捕是不同的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并非等同于逮捕,它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或涉嫌特定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时采取的措施。另外,若犯罪嫌疑人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违反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转为逮捕。而且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你是否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折抵刑期的具体计算等方面还有疑问呢?若有困惑,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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