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在举证责任上差异明显。一般侵权遵循过错责任原则和“谁主张,谁举证”规则,受害人需对侵权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行为人过错进行举证,这对受害人举证能力要求较高,在一些复杂案件中受害人可能面临举证困难。
特殊侵权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或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先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需自证无过错,这减轻了受害人举证负担,让行为人承担更多举证义务。无过错责任不考虑行为人过错,只要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就担责,进一步降低了受害人举证难度。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对于一般侵权案件,受害人应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证据,必要时可借助专业律师帮助举证。
2.特殊侵权案件中,行为人要增强证据意识,积极收集证明自己无过错或不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
3.司法机关应加强对特殊侵权案件的指导和释明,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二、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赔偿责任认定一样吗
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赔偿责任认定不一样。
一般侵权赔偿责任认定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侵权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其行为违法,有损害事实发生,且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才需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当事人因疏忽大意撞坏李四的车辆,当事人有过错,要承担赔偿责任。
特殊侵权赔偿责任认定则更为复杂,不单纯以过错为要件。部分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管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就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产品缺陷致人损害。还有部分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先推定行为人有过错,除非其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要担责,如建筑物等脱落坠落致人损害。
三、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的赔偿责任界定有别吗
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的赔偿责任界定存在明显区别。
在归责原则上,一般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侵权人有过错才承担赔偿责任,需被侵权人举证证明侵权人存在过错。而特殊侵权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或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不论侵权人有无过错,只要造成损害就需担责;过错推定原则是先推定侵权人有过错,由其自证无过错,否则担责。
举证责任方面,一般侵权中被侵权人要对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及侵权人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特殊侵权举证责任倒置,部分情况下由侵权人证明自身无过错或不存在因果关系。
免责事由上,一般侵权的免责事由范围相对宽泛,如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等。特殊侵权的免责事由受法律严格限定,范围较窄。
当探讨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是否相同时,除了明确两者本身的举证责任区别,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确定举证责任后,证据的收集方式也因侵权类型而异。一般侵权中,当事人通常自行收集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而特殊侵权可能因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侵权方承担更多举证义务,但被侵权方仍需收集部分基础证据。另外,举证期限也至关重要,无论是一般侵权还是特殊侵权,都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举证,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若你对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举证责任的具体适用、证据收集方法及举证期限等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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