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立案仅是开始,后面诸多状况会使法院不做实体判决。
要是审理时发现案件不在法院受理范畴,不符合起诉要求,法院会驳回起诉,不判定实体权利义务。
诉讼主体不合适也会导致不做实体判决。
但案件历经完整审理,法庭辩论结束,法院一般会审查诉求并判决,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立案后不一定有实体判决。
二、民事诉讼立案后不判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立案后不判,主要有以下情形:
1.诉讼中止:依据《民事诉讼法》,出现一方当事人死亡需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等情况时,法院会裁定中止诉讼,待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审理,期间不会判决。
2.撤诉:原告申请撤诉,且经法院审查符合撤诉条件,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终结,不再判决。此外,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3.和解: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原告申请撤诉,法院准许后,案件不再判决。
三、民事诉讼立案后一定能获得判决结果吗
民事诉讼立案后并非一定能获得判决结果。立案仅代表法院受理了案件,启动了诉讼程序。
在诉讼过程中,可能出现多种情况导致无法得到判决。例如,原被告双方在庭前或审理过程中达成和解,原告选择撤诉,此时案件终结,不会有判决。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若被告下落不明且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可能导致诉讼程序拖延甚至无法继续推进。此外,若案件涉及特殊情况需中止诉讼,且中止原因一直未消除,也可能无法及时作出判决。所以,立案不必然意味着会有判决结果。
当探讨“民事诉讼立案不判吗”这个问题时,除了知晓立案后一般会有判决结果外,还有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比如立案后若出现特定情形,可能会导致诉讼程序的中止或终结。中止诉讼可能是因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等原因,待中止原因消除后再恢复审理。而终结诉讼则可能发生在一方当事人死亡且没有继承人等情况。另外,即便立案了,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等,可能会按撤诉处理。如果您对立案后的程序进展、特殊情况处理等问题存在疑惑,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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