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冷静期一定要满30天吗
离婚冷静期不是一定得30天整。协议离婚时,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给回执单开始,30天冷静期启动。
冷静期里,要是有一方不想离了,带上证件和回执单,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填好相关申请书,离婚程序就结束。
冷静期到期后30天内,双方没一起去领离婚证,也算撤回申请。要是都没反悔,一起申请且审查通过,就能拿证。
二、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法律上咋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一方反悔,另一方坚持离婚,可通过诉讼离婚途径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离婚冷静期内反悔还能撤销离婚申请吗
在离婚冷静期内反悔是可以撤销离婚申请的。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存入离婚登记档案。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当探讨冷静期一定要满30天吗这个问题时,除了对冷静期时长的疑问,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冷静期内的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冷静期内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该怎么办。按照法律规定,只要任何一方在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申请,离婚程序就会终止。另外,冷静期满后还有30天的领证期,如果在领证期内双方没有去申请发给离婚证,也会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如果你在冷静期相关问题,像特殊情况能否缩短冷静期、冷静期内财产处置有什么规定等方面存在困惑,别让疑问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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