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伤害罪可捕可不捕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故意伤害罪可捕可不捕存在多种情形。例如,犯罪嫌疑人罪行较轻,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结合其悔罪表现、平时表现等,认为可不逮捕;犯罪嫌疑人虽涉嫌故意伤害罪,但系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或防卫过当、避险过当,情节相对较轻,可不逮捕;还有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且犯罪情节并非特别恶劣,主观恶性较小,可不逮捕;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也可能符合可不逮捕的条件。另外,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可不逮捕。
二、故意伤害罪可相对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故意伤害罪相对不起诉需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常见情形如下:
防卫过当或避险过当:防卫或避险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构成故意伤害,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可相对不起诉。
被害人谅解: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积极赔偿并获谅解,犯罪情节较轻,可不起诉。
犯罪中止:自动放弃犯罪或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未造成损害的应免罚;造成损害的应减轻处罚,情节轻微可相对不起诉。
从犯:在故意伤害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情节较轻的,可相对不起诉。
三、故意伤害罪可不予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刑事诉讼法》,故意伤害罪存在以下可不予起诉情形:
法定不起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比如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积极赔偿,取得谅解,且伤害后果较轻等情况。
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当探讨故意伤害罪可捕可不捕的情形有哪些时,除了文中提到的一些基本情况外,还有不少要点值得关注。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处罚情节,这会对是否逮捕的判断产生重要影响。另外,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以取得谅解等情况,也在司法机关考量范围之内。若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表示谅解,那么在综合评估时,可捕可不捕的倾向可能就会偏向不捕。你是否对故意伤害罪可捕可不捕的具体情形仍有疑问呢?如果对于这些特殊情形下的法律判断、案件发展等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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