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征收后超过两年未使用的如何处理
闲置土地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还会影响土地的合理利用和经济发展。为避免此类情况,应加强土地使用监管,严格审查审批,确保项目具备开工条件才批准用地。同时,建立闲置土地预警机制,对接近闲置期限的土地及时提醒用地单位。
1.已办理审批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能耕种收获的,可由原耕种集体、个人或用地单位恢复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按规定缴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经批准由政府无偿收回,原为集体所有的交回原组织耕种。
2.城市规划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满两年未动工可无偿收回,但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或前期工作导致迟延的除外。
二、土地征收超两年未用,法律上有啥处理办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对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以土地征收超两年未用,可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
三、土地征收超两年未用,法律上怎样处置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征收土地两年未用,有以下处置方式: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对于征收的建设用地闲置两年的,也可按类似原则处理,促使土地合理利用,避免资源浪费。
在探讨土地征收后超过两年未使用的如何处理时,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两个方面。其一,土地征收未使用期间,地上附着物的管理与维护责任归属问题,如果地上有农作物、建筑物等,其权益如何保障值得重视。其二,若土地征收后长期闲置,对于周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一定影响,后续恢复生态等工作该如何开展。土地资源宝贵,合理利用至关重要。倘若你对土地征收超两年未使用的处理细则、相关权益保障,或是生态恢复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家会为你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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