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谁有告知义务
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有多项告知义务。首先,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但存在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除外,此种情形需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且应在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其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另外,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
此外,如果案件后续涉及提请批准逮捕等程序,人民检察院也会在相关环节履行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等相关人员权利义务等告知职责。
二、刑事拘留告知义务不履行有何法律后果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拘留嫌疑人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除外。
若公安机关不履行刑事拘留告知义务,属程序违法。当事人或其家属可向该机关申诉或控告,受理申诉或控告的机关应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还能向同级检察院申诉。检察院有法律监督权,发现违法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理由不成立的,应通知其纠正。此外,在后续司法程序中,该程序违法情况可能影响证据合法性及司法机关对证据的采信。严重时,当事人可请求国家赔偿。
三、刑事拘留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担何责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若公安机关未履行刑事拘留告知义务,可能面临程序违法的问题。被拘留人及其家属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要求确认该行为违法。对于因此造成的损害,如家属因未及时得知情况而产生的不必要经济损失等,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不过,司法实践中赔偿范围和数额需结合具体情况认定。此外,对于相关责任人员,可能会面临内部的纪律处分。
当探讨刑事拘留谁有告知义务时,除了明确这一核心问题,还有相关的重要拓展内容。首先,除了告知义务主体,告知的时间和方式也极为关键。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并且告知一般要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存在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待情形消失后也要立即通知。另外,被拘留人的权利保障也不容忽视,他们有权知道自己因何事被拘留。如果你对刑事拘留告知义务的细节、时间限制或者被拘留人权利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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