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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后医药费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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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29 · 2013人看过
导读:医药费承担主体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已缴工伤保险,符合相关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缴纳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若不属于工伤,一般由责任方承担,如因第三人侵权受伤,由第三人承担,难以确定或第三人不支付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先行支付并追偿。关键在于是否属工伤及责任归属。

一、劳动能力鉴定后医药费由谁承担

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认定为工伤,且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若不属于工伤,一般由责任方承担医药费。比如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受伤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第三人承担。若难以确定第三人或者第三人不支付,在某些情况下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总之,关键在于是否属于工伤以及责任归属来确定医药费承担主体。

二、劳动能力鉴定五级工伤赔偿怎么算

五级工伤赔偿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计算时,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此外,还可能涉及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赔偿项目,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劳动能力鉴定一年后可以做吗

职工工伤治疗伤情稳定,有残疾且影响劳动能力,随时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不局限于一年后。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若工伤职工等认为伤残有变化,可申请复查鉴定。这能依新身体状况重评等级,合理确定工伤保险待遇。

一年后符合条件就能做相关鉴定,要备好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按规定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在了解劳动能力鉴定后医药费由谁承担这个问题时,我们清楚了其背后的多种情况。其实,围绕这一关键节点,还有不少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如果鉴定结果出来后,用人单位对医药费承担存在异议该如何处理?又或者,在不同的工伤情形下,后续的康复费用由谁来负责?这些都是与劳动能力鉴定后医药费承担紧密相连的拓展内容。你是否对这些后续问题也心存疑惑呢?若还在为劳动能力鉴定后的费用承担及相关事宜发愁,别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拨开迷雾,提供精准有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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