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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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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09 · 7573人看过
导读:1、必须违反国家规定。2、实施排放、倾倒和处置行为:其中排放是指把危险废物排入土地、水体的行为,包括泵出、溢出等,倾倒是指通过船舶、航空器、平台或者其他载运工具,向土地、水体、大气倾卸危险废物的行为。3、严重污染环境: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只要严重污染环境就可成立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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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环境污染也越来越严重。为了能够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为了更好地保护人类健康,本文就相关罪行的内容作相应阐述,帮助您了解有关知识。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1、实施本罪必须违反国家规定。

是指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以及相关行政法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或命令。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等一系列专门法规。

2、实施排放、倾倒和处置行为

其中排放是指把各种危险废物排入土地、水体、大气的行为,包括泵出、溢出、泄出、喷出、倒出等,倾倒是指通过船舶、航空器、平台或者其他载运工具,向土地、水体、大气倾卸危险废物的行为;处置是指以焚烧、填埋或其他改变危险废物属性的方式处理危险废物或者将其置于特定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取回的行为。

3、必须造成了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本罪属结果犯行为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加以认定,如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则以本罪论。否则不能以犯罪论处。至于“严重后果”的标准是什么,有待进一步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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