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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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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24 · 5647人看过
导读: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

债权转让是合法的,但是债权转让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是有效的债权转移。那么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是哪些呢?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整理了债权转让效力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

第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第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三、债权人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第四、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否以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为要件,各国的立法有三种不同的规定:一是自由主义,德国民法典是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二是通知主义,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三是债务人同意主义,法国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条件。

第五、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依照《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债权转让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

由上文可知,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有五个:一是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二是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三是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四是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五是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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