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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的工龄怎么计算

时间:2024-06-27 23:58:16 浏览:147496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1、临时工被录用或转正后的工龄计算,临时工(包括亦工亦农)被录用或转正后,在本单位最后一次做临时工的时间可以与录用或转正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2、民办(代课)教师被招用录用后的工龄计算。凡经组织批准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工龄工资=工龄乘以工龄工资标准,工龄即服务企业年数。

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6、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工龄。

7、转入企业工作前的专门从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作连续工龄计算。

8、学徒在本企业学习期间,应作本企业工龄计算,临时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职工时,其本企业工龄,应自最后一次进入该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9、归国华侨职工,从进入本企业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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