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病假工资如何支付
时间:2024-06-21 21: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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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众所周知,企业职工在请病假期间,企业也是要向其支付一定的病假工资,这是《劳动法》中明确规定额。要是企业不支付或不按规定支付,那么就是违法的,需要承担责任。不过话说回来,你知道企业职工病假工资如何支付吗?律图为您详细介绍。
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在看完律图整理的文章内容后,你是否已经知道病假工资是如何计算的呢?首先要确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与计算系数。然后再根据该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计算。在不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获得的病假工资是不同的。律图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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