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国际贸易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
一、合同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
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合同债权得以实现的一般条件,也是债权与所有权在实现方式上的基本区别。合同的履行通常表现为义务人的作为,由于合同大多是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一般均须为一定的积极作为,以实现对方的权利。但在极少数情况下,合同的履行也表现为义务人的不作为。无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都是义务人的履约行为。
二、履行合同的标准
履行合同,就其本质而言,是指合同的全部履行。只有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才能使合同债权得以实现,也才使合同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因而,
合同履行当事人全面、正确地完成合同义务,是对当事人履约行为的基本要求。只完成合同规定的部分义务,就是没有完全履行;任何一方或双方均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则属于完全没有履行。无论是完全没有履行,或是没有完全履行,均与合同履行的要求相悖,当事人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履行合同的行为过程
当事人完成合同义务的整个行为过程,不仅包括当事人的依约交付行为,而且还应包括当事人为完成最终交付行为所实施的一系列准备行为。尽管在通常情况下,准备行为并非合同义务,但绝不能因此得出准备行为不是合同履行行为的结论。准备行为是最终履行行为的基础或前提,甚至可以说没有准备行为即没有最终的履行行为。合同的履行是一个过程,这其中包括执行合同义务的准备、具体合同义务的执行、义务执行的善后等。在这一过程中,具体合同义务的执行是合同履行的核心内容,传统意义上的合同履行,指的就是这一阶段的合同履行。然而,为执行合同义务所作的准备和义务执行完毕后的善后义务,固然不是合同规定的义务,但因其与第二阶段意义上的合同履行具有密切的联系,也是合同履行的内容。这同时也是现代合同法发展的趋势所在。
四、国际贸易合同的意义:
1、国际贸易合同是各国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开展货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这种合同不仅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也关系到国家的利益以及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因此国际贸易合同具有重大的意义。
2、国际贸易合同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是联系双方的纽带,对双方具有相同的法律约束力。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否则就是违反合同,即违约。当违约造成损失或损害时,受损害方可依据相关适用法律提出索赔要求,违约方必须承担造成的损失。如果一方因客观原因需要修改合同的某些条款或终止合同时,必须提请对方确认。如果对方不同意修改或终止合同,除非提请方证明出现了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否则,提请方仍需履行原合同。
国际贸易合同争议的仲裁案件中,许多争议需要首先根据适用的法律及国际公约来认定合同的效力。因为合同是否有效直接影响着国际仲裁的过程和结果 一个国际贸易合同的有效订立,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合同当事人须有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必须合法;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合同当事人之间要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达成一项可履行的协议。在合同制定时还要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原则,也就是签合同的双方都要在平等情况下进行,并履行和遵守平等的义务和权利。
2、诚信原则,也就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都要以诚信对待,不得存在有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3、遵守法律和公共秩序原则,也就是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双方的合同条款等等,不得违背法律和公共秩序
小编在上文详细的介绍了国际贸易合同的相关知识。综上,国际贸易合同重要性在贸易中是不容置疑的,会使交易双方的利益得到保障,通过法律维护双方权益,了解相关知识,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提高自己的影响力,增加收入。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三门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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