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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能够继承遗产么,继承权如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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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02 · 5649人看过
导读: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行使继承权,必须依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依法行使。法定继承人按《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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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尚在母亲腹中的,一般称之为胎儿。那要是胎儿在出生之前,他的爸爸就去世了,那么此时胎儿能够继承遗产么?对此,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但主流都认为胎儿可以继承遗产。接下来,律图小编为你具体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一、胎儿能够继承遗产么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如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需要指出的是,该份额原则上应按法定继承遗产分配原则确定,如果是多胞胎的,则应按胎儿的数量保留继承份额。

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二、继承权如何行使

1、行使继承权,必须依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依法行使。法定继承人按《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在行使继承权时,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继承人开始继承时,应当按照继承法办理,死亡人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遗赠抚养协议执行。

4、继承人是不满六周岁以下的儿童或者精神病人,应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继承权、受赠权的行使由法定代理人行使。

5、继承人是已满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认定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行使继承权、受赠权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6、法定代理人代理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赠权时,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如果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赠权的行为无效,法定代理人有明显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代理行为无效。

对于尚未出生的胎儿,按照法律的规定,此时要是其父亲过世的话,那么胎儿能够继承遗产。不过准确的说,应该是为其保留继承的份额,日后要是能够顺利出生,那么再由她继承遗产。不然的话,就会作为她的遗产或者他父亲的遗产有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洛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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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还未出生,被继承人死亡,在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是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义务也随之消失,但胎儿是需要抚育的,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其成长需要,减轻生存压力。所以,遗嘱应当给胎儿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未给胎儿预留遗产继承份额的遗嘱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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