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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者不愿赔偿打官司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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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28 · 10247人看过
导读:民事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包括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开庭审理、判决,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判决以及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愿赔偿打官司程序是怎样的?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迅速增长,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车辆已成为人们出行必不可少的工具。然而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愈加的频发。在交通事故中,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后肇事者往往会选择推卸责任,不愿赔偿,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下面小编就来介绍一下交通事故肇事者不愿赔偿打官司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愿赔偿打官司程序是怎样的

1、明确要“告谁”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

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此外,从维护权益受损一方利益的角度出发,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还特别规定了车主承担垫付责任的原则。车主承担垫付责任是指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事后,承担垫付责任的车主可向肇事司机追偿。

2、拿到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固然应当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3、合理要赔偿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通过阅读上文,相信大家一定对交通事故肇事者不愿赔偿打官司程序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主要还是建议委托律师(当然你也可以自诉或者公民代理),然后准备立案材料、证据等,然后到肇事车登记地法院或者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会依程序受理开庭,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潍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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