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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拘留,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就能拘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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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16 · 17835人看过
导读:这由办案机关根据情况来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方式,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等。如果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一般是先行拘留,如果是非现行犯(事后犯案)可以等鉴定结论出来后再采取相应的措施,但也不排除立即将其抓获归案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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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有人犯了错被拘留了,或者说有些犯罪分子的在法院宣判前都待在拘留所,那么什么是拘留,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拘留嫌疑人呢,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就能拘留吗?请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就能拘留吗?

公安机关公根据鉴定结论判定罪与非罪来区别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会采涉案人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比如: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羁押等。

二、拘留概述

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由此可见:

(一)拘留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包括人民法院在内的其他任何机关无权采用。公安机关是专门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的部门,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他们处于同犯罪作斗争的第一线。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中,经常遇到一些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如果不赋予他们拘留嫌疑人的紧急处置权,而按逮捕程序呈请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再捕人,就会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巨大的困难,使社会秩序遭到更严重的破坏。

目前,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的案件,尤其是贪污、贿赂案件也会遇到一些紧急情况,所以,本法赋予人民检察院有决定拘留的权力,以适应人民检察院与犯罪作斗争的需要。但是,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权力是有限的,犯罪嫌疑人只是符合本条第4项和第5项规定,即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紧急情形,人民检察院才有权决定拘留。

人民法院虽然也直接受理部分刑事案件,但相对于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破的案件来说,较少遇到紧急情况,不需要先行拘留。如果需要关押被告人时人民法院有决定逮捕权,可以径行逮捕。

(二)拘留是在紧急情况下采用的。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的批准手续,不需采取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才能采用拘留。拘留一般是在立案后的侦查阶段采用的,也可以在立案前采用。所以,它不仅是一种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也是一种制止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断然措施。

(三)拘留是一种暂时性的强制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在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特殊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只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根据本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对自侦案件中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认为需要的逮捕的,应当在10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日至4日。

三、拘留的主要特点

(一)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 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除以上情形之外,在法院庭审过程中冲击法庭的,或者有其他妨碍诉讼进行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法院可以决定对其予以1000元以下的处罚,或者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不论何种拘留,均由公安机关执行不管是公安机关决定的拘留,人民检察院决定的拘留,还是人民法院决定的司法拘留都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三)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四)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五)刑事拘留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只能适用于法律严格规定的情形。

四、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情形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所以,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就能拘留吗?答案是不确定的,我们得看具体的实际情况,当嫌疑人出现上述犯罪证据明显或是企图逃避责任、毁灭证据的情况时才可以拘留,如果嫌疑人没有出现上述情况,得等法院受理核实鉴定结果后才可以。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邯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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