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其实有很多的特殊的地方需要我们来证明某个人是另一个人的监护人,对他的行为需要负责。这时就需要用到监护人证明,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具及其所需要的相关的资料有哪些呢,下面就让律图网的小编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一、监护人证明需要在哪里开?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
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如下:
(一)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
(二)除父母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成年兄、姐。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民法典》(起施行)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人证明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
办理监护人证明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如下:
(一)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如已经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本;
(二)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中国国内申请人提供: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军官证或中国护照)、户口本
港、澳、台同胞提供:身份证、回乡证(或台胞证),原国内居民提供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外国人提供:护照(原为中国公民的,需提供入籍纸、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三、监护人确定及监护人证明的相关法条
《民法典》(起施行)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看了以上所有内容希望读者能知道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具,以及如何开具。对于未成年人来说证明的开具是要求在在公安机关办理出证的,而一些没有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仅仅需要在当地村委和居委会开具证明就好了,小编温馨提醒在开证明是一定要带全相应的资料,避免因为资料总是反复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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