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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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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15 · 18162人看过
导读:欠款期间恶意转移财产的表现: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这其中表现第一条,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如何界定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将会导致债权人即使胜了官司,也将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不良后果。因此,债权人要谨慎预防。在预防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时,对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如何界定呢?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如何界定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二、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有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因此,如果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就要收集好证据,及时向法院起诉

实践中,有的债务人为了不还债就会选择恶意转移财产,这样的行为肯定是会给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因此法律中规定,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以维护自身权益。而要是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太严重的话,则还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珠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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