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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期居住证续签麻烦吗?

时间:2024-06-27 05:17:21 浏览:30701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上海市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每年签注一次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签注手续时,签注当月符合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规定条件的,予以签注。
上海长期居住证续签麻烦吗?

一、办理条件

1、《上海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每年签注一次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签注手续时,签注当月符合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规定条件的,予以签注。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2、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二、所需材料

1、申请通知单

2、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4、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清单(提供一年缴费记录,就近六个月内无补交记录)。

5、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备注:公民身份证出现地址、姓名变更需要开具户籍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你的还需提供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

三、办理流程

1 、材料提交社区服务受理中心。

携带好材料到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 、公安部门核定。

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4 、审核通过同意签注 各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签注,签注期限自《居住证》受理或签注之日起1年计算。

为方便来沪人员,做到一次办理,对投靠、就读的持证人办理签注时,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与实有人口信息数据库的比对属实的,符合条件的实行当场签注。

对就业、投资、开业人员,一是通过公安、人保对有效期限届满人员信息提前比对、数据交换,实现当场签注。

在互联网上开通了预约签注,经比对核定同意后,再通知本人到社区办理当场签注。对居住地址发生变化或对网上比对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应当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申请人在办理签注时,应提供在沪居住地址信息和就业信息。经人保、公安部门核定同意后,给予签注。

四、办理时间

从受理审核通过之日起计算,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五、办理地点

1、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公安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工作。

2、人才服务中心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证》积分办理工作。

以上就是律图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上海长期居住证续签的相关流程指南,为了您在上海能够享受到更多的相关待遇,请您在居住证过期时及时到有关单位办理续签手续。想了解更多有关居住证的相关规定,律图网站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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