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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裁员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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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11 · 34413人看过
导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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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劳动者永远处于弱势的一方,很多用人单位经常不按照规定,无缘无故的辞退劳动者,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我国专门在劳动合同法中做出了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就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那么劳动合同法裁员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劳动合同法裁员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14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因此,劳动合同法裁员赔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进行赔偿的,工作年限越高,获得的赔偿肯定会越多,不过劳动者获得赔偿也是有上限的,最高不得超过十二年,在此还要提醒大家注意,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由于劳动者自身原因,那么是不需要对劳动者作出赔偿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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