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纠纷中,关于债务人和债权人的法律问题十分常见。不仅有包括债务人拖欠债务不按时偿还所导致的法律问题,也有管辖异议等。那么,债权人撤销权诉请是什么意思呢?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力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365律师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债权人撤销权诉请
债权人撤销权诉请是指债权人撤销权的诉讼请求,源于罗马法的保罗诉权,为保罗所创。后世各国法对罗马法上的撤销权制度的继受一般是两方面的。一方面在破产法上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另一方面又规定在破产外债权人的撤销权。其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
二、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力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
1、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例如,为财产赠与的,视为未赠与;为放弃债权的,视为未放弃。
2、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3、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得请求受益人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债务人,也得请求直接返还给自己。但是撤销权的行使,其效力及于全体债权人。由受益人返还的财产为债务人的所有债权的一般担保。因此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不得从受领的给付物中优先受偿。如该债权人依强制执行程序请求受偿时,全体债权人得申请参与按比例分配。但若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的债权与返还的财产发生抵销状态时,债权人得依抵销方式受偿。
综上所述,债权人撤销权诉请即为债权人撤销权诉讼请求。关于债权人撤销权,主要是通过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而产生权利,其效力也是依判决而发生。因为债务纠纷不仅局限于债务人、债权人之间,所以一旦撤销,效力也会及于受益人。面对这种情况,行使该项权利也需要慎重。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365网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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