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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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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15 · 7391人看过
导读: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3、申请回避的权利。4、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申请复议权。5、对与本案无关问题的询问,有权拒绝回答的权利。6、核对笔录的权利询问笔录应当叫犯罪嫌疑人核对。7、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8、参加庭审的权利。9、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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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若尚未进入到审判阶段,那么此时对行为人都是称为犯罪嫌疑人的。此时,即使作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他们也是享有一定的权利的。那具体而言,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有哪些呢?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有哪些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

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对于检察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12、获得赔偿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因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受到侵犯的,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二、犯罪嫌疑人有哪些义务

1、如实回答的义务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2、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承受逮捕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拘传等强制措施,接受检察人员的讯问、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

大多数情况下,权利和义务都是统一的。在了解了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之后,同时也不能忘了此时他们应该履行的义务。当然,很多时候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会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此时作为辩护人其实也是享有一定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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