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特别是大多数的财产纠纷中经常出现在诉讼之前或者是在诉讼过程中被告转移财产的情况,从而导致案件宣判后出现执行困难的情况。这时候就有很多人申请财产保全来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这个财产保全需要当事人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并且还需要提供一定数额的担保。案件终结后由败诉方承担保全费用,但是如果在案件审理中当事人达成和解了这个保全费怎么办呢?下面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正常情况下民事诉讼保全费能退吗?
保全金是指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缴纳的费用。是诉讼费用,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败诉方承担,对保全金,法院不予退还。
在申请保全时候法院有可能让当事人交纳保证金,那个费用是可以全退的。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保全担保,额度与诉讼请求的额度相当。
财产保全担保,也叫诉讼保全,是指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法院应对保全错误负赔偿责任。所以,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时,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以上便是对正常情况下民事诉讼保全费能退吗问题的简单描述,从上文很容易看出财产保全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了防止被告以不正当的手段转移财产,这也是为了之后判决生效了可以顺利的执行。当然财产保全并不都是由当事人申请法院才会处理的,如果法院觉得在案件审理中财产可能出现问题也可以依照职权对财产进行保全。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