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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能赠与吗?

时间:2024-06-03 21:17:26 浏览:15636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1)要实现宅基地使用权赠与,必须赠予人与受赠人都是本村户口拥有者才可以实现赠与。(2)宅基地使用权赠与的情况,除需要提供常规的资料外;(3)还应提供赠与协议、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簿和原土地使用证、公证处公证书或律师事务所见证书、乡(镇)司法所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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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每个公民来说都有权处置自己的动产或不动产,可以自行使用也可转赠他人。就以土地使用权来说,土地使用者有权将其转让或出资入股,更可以将其赠予他人。那么农村宅基地能赠与吗?下面就由律图的小编为您做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农村宅基地能赠与吗

可以,但是要符合相关的条件。

(1)要实现宅基地使用权赠与,必须赠予人与受赠人都是本村户口拥有者才可以实现赠与。

(2)宅基地使用权赠与的情况,除需要提供常规的资料外;

(3)还应提供赠与协议、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簿和原土地使用证公证处公证书或律师事务所见证书、乡(镇)司法所调解书。

二、法律依据

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民法典》(起施行)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3、《宅基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综上所述,对于农村宅基地能赠与吗的回答是否定的,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发生转让等,但由于其土地使用权归属于村里集体所有,故而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村里的内部成员之间发生流转,且其流转需要准备充足的材料才可。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登入律图网站咨询相关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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