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继父享有探望权吗
虽然继父不是子女的亲生父亲,但是从法律上规定仍对子女享有探望权。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从法条的规定看,虽然其中并没有直接明确探望权是否适用于继父母、继子女之间,但同时,法条上要求只要继父或继母和继子女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或继母便对继子女同样具有包括探望权在内的权利。
所以,不管是继父还是生父,只要对方一直对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尽心尽责,彼此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且,也没有出现继父在探望子女过程中,出现了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事由的。那就决定了继父在与孩子母亲离婚之后,同样对子女享有定期探望、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另外,要是离婚时没有确定探望权的,离婚后可以就这一权利提起诉讼。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4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起诉离婚所需的证件材料
1、离婚起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包括请求离婚;小孩的抚养问题;财产依法分割问题等。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
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现实中,虽然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因为婚姻关系而建立起这种关系,他们之间并不具有血缘关系,但实践中继父母抚养了继子女,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日后即使离婚继父享有探望权。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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