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凭证需要填写的有
1、委托日期:即该凭证送交银行柜台的日期;
2、付款人全称:需要注意的是,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不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所以,此处即为票面显示的“付款行全称”栏内付款行行名;
3、付款人账号:付款人账号栏不填,由银行查询填写;
4、付款人地址:如果票面有付款行详细地址则按地址填写,如果没有,就需要查询到该付款行隶属于哪个省哪个市(或县);
5、付款人开户行:“付款人开户行”栏与“付款人”栏一样,均为承兑行行名;
6、收款人全称:即为收款单位;
7、收款人账号:为收款单位送交托收银行本单位账号;
8、收款人地址:收款单位隶属省、市(县);
9、收款人开户行:收款单位送交托收行行名;
10、金额:票面金额大写、小写;
11、款项内容:“货款”等;
12、托收凭据名称:“银行承兑汇票”并需填写托收的本张承兑右上角的汇票号码;
13、附寄单证张数:此栏有些银行不要求填写,有些银行要求,所附寄的即为本需托收汇票,一般写“一张”本托收凭证共五联,要求复印填写,每张填写内容一致。填完后在第二联左下角指定处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
二、补齐汇票后背书栏
汇票后的被背书栏实际上是由每手背书人填写,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到期托收的汇票后被背书栏常常是空白的,需要由到期托收人逐栏填补以前各家被背书栏。这样做的危险很大,因为如果将某家名称填错,就需要追溯至该家由该家出具证明并在同张证明上加盖公章和预留印鉴三个印章。银行承兑汇票的流通期最长为六个月,在此期间,完全可能经手几十家。如果写错,就需要追溯证明的时候,对方公司很可能和本企业没有任何业务联系,连联系方式都无法找到,就算找到对方也可能置之不理导致托收方无法托收。所以,除了“慎之又慎”别无它法,在填写之前,一定要认真仔细填写。
三、在最后被背书栏加盖本公司预留印鉴
上述三方面完成之后,就可以把托收凭证和汇票原件交与托收银行柜台,柜台将以第一联作为回单交还托收人。并且将所委托托收汇票寄到开票行予以查询。在无误的情况下到期就可以解付了。
由此可见,企业财务人员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凭证时,需要将付款人账号、地址、名称及收款人账号、名称和地址写清楚,并且不能有涂改。同时,在补齐汇票背后的空白栏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因为一旦写错,就很麻烦,需要找到有关企业出具证明。作为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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