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一个多月后离职必须缴纳公积金吗
时间:2024-06-12 08: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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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在一个月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劳动者在一个月内离职的,应当支付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的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就业和招聘是现代企业社会中一个重要的论题之一,无论是对于寻找工作的从业者来说,还是对于寻求人才的企业和公司来说。许多应聘者应聘成功之后都要经历试用期,根据试用期的表现是否良好来判断是否能够转正入职,然而,由于众多不同因素,在入职一个多月后离职的人也并不少见,那么入职一个多月后离职要不要交纳相关的社保和公积金呢?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在一个月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劳动者在一个月内离职的,应当支付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的部分。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缴纳社保问题
《劳动合同法》以及《社会保险法》强制规定只要发生劳动关系就得缴纳社保,这是义务,逃避不了。所以你们要缴纳两个月的社保,至于个人工资不够代扣个人应缴的,需要通知员工自己补缴那部分!一般是15号之前入职的当月就得缴纳社保,15号之后入职的要下月补缴。由于企业要帮新员工缴纳社保要走很多流程,所以可能流程还没走完(第五十八条),员工就离职了。于是很多公司在新员工入职不够一个月的很少有缴纳社保的。我个人意见是:如果员工工作日的工资刚好能达到单位扣除部分与个人部分之和就可以帮其缴纳社保了,如果工资都不够两者之和而且在职也没有一个月我觉得可以不缴纳,到时就算员工投诉了,劳动局那边也是需要站在双方考虑的,即使败诉也可以补缴,风险也不会太大。但是员工需要付出的代价就很高了!《中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已经在上文作出了相应的解说和答复。一切都要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条文来判断,对这方面有疑问或者不理解的人也可以仔细阅读一下相关的法律,不要盲目的想当然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实行,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365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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