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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发高温补贴可以解除合同吗?

时间:2024-06-04 20:08:52 浏览:16169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高温补贴是国家规定高温天气员工必须得到的,但是现在很多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在炎热的夏季不给员工发放高温补贴或者以清凉饮料代替高温补贴,按照法律的规定,这些都是违法的都损害了员工的利益,员工可以协商要求单位发放高温补贴或者到劳动部门投诉维权。那么如果不发高温补贴可以解除合同吗?1、不发高温补贴可以。
不发高温补贴可以解除合同吗?

高温补贴是国家规定高温天气员工必须得到的,但是现在很多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在炎热的夏季不给员工发放高温补贴或者以清凉饮料代替高温补贴,按照法律的规定,这些都是违法的都损害了员工的利益,员工可以协商要求单位发放高温补贴或者到劳动部门投诉维权。那么如果不发高温补贴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不发高温补贴可以解除合同

1、《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2、如果在符合需要发放高温补贴的条件下,企业或者单位拒不给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的,首先工会应主动与企业进行协调,维护职工权益。用人单位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即可向各区县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进行劳动争议仲裁

3、如果老板拒不给发高温补贴,劳动者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不发高温补贴可以解除合同后的高温补贴费用

高温补贴应该计算到劳动者离职当月,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高温补贴=高温岗位津贴÷21.75×离职月实际出勤天数

三、不发高温补贴相关的法律规定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主要符合我国高温补贴政策的,都应该领取高温补贴,关于如果公司不发高温补贴可以解除合同吗这个问题,答案当然是可以的。公司没有履行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补发高温补贴和其他经济赔偿,相关部门会责令更改,而员工离职后的高温补贴,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实际的出勤天数来计算高温补贴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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