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可能会对房产如何分配产生争议。如果是夫妻婚内共同购买的房屋,在分割财产时就会相对简单,只要对房产进行评估,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即可,但如果该房产是婚前购买,那新婚姻法没领证买房子离婚房子怎么分割?律图小编将为您分别根据以下三种情况进行说明。
一、 房产证上写一个人(首付人)的名字
如果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即首付人的名字,离婚以后财产怎么分割?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登记名字的一方所有,但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和房屋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作出分割。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结婚后,夫妻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出资情况,要将财产来源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只要是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二、 如果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
这种情况房产怎么分呢?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该房产就是两人共有,分配时要看房产证写两人名字时双方之间是否有什么书面的约定(并且好公证一下),如果有约定就按照约定的内容分配;如果没有约定,那就是平均分配了。
三、房产证上写一个人名字,且这个人不是首付方
有时候有这样的情况,可能因为户口的问题,首付的那方想在另一个城市买房,但是没有该城市的户口,于是写了对方的名字。这样的情况,房子属于房产证登记名字的一方,首付方付的首付款相当于是借给登记名字一方的,离婚时房子归房产证登记名字的一方,但房产证登记名字的一方需向首付方返还首付款,并对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进行分割,以及婚后共同还贷期间房屋增值的部分进行分割。
婚前财产由谁购买,首付款由谁支付,房产证上是否有双方的名字,这些都对离婚后的房产分割有一定的影响。由于婚前购买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婚内共同财产,所以如果是由双方共同在婚前购买,应在房产证上写上双方名字,以保证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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