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时间:2024-06-16 12: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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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征税象实际占用土面积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使用土单位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城市、等城市、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别确定每平米0.6元至30元间土使用税按计算。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具体还需要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了解。
二、土地使用税的规定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加成征税。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每半年末分三种情形清算前半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1、当每半年末整个房屋售出未达到80%时 前半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占用土地总面积-各月累计已售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占地面积÷房屋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年税额÷12
2、当半年内某月整个房屋售出达到80%时 前半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占用土地总面积﹣达到80%前各月累计已售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占地面积÷房屋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年税额÷12 ∑达到80%后各月末未售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占地面积÷房屋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年税额÷12
3、当半年初整个房屋售出已达到80%时 前半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各月末未售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占地面积÷房屋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年税额÷12
房地产公司在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时候,也应当按照各地制定的税收的标准进行交纳,不过房地产开发公司一般占地面积比较大,所以说交纳的土地使用税应该也是比较多的。各地的政策都是不一样的,所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交纳土地使用税的时候,一定要遵守当地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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