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宅基地买卖无效咋赔
时间:2024-06-23 13: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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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宅基地的土地性质虽然归我国集体土地,但是宅基地在使用过程当中也必须遵守我国的土地管理法。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宅基地在进行使用的时候是和城镇国有土地不一样的,即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买卖交易过程当中,也必须遵守我国的相关法规,否则宅基地买卖就是无效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在我国宅基地买卖无效咋赔?
一、在我国宅基地买卖无效咋赔?
宅基地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后,买受人的损失如何补偿,目前各法院对此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我们认为该判决对于宅基地买受人的补偿办法,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本案法院在判决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买受人返还宅基地的同时,对于买受人的权益做出了如下保护措施:
1、出卖人返还购房款;
2、出卖人就买受人对房屋的增建及装修部分全额补偿;
3、对于买受人因返还宅基地所遭受的损失,按照土地区位补偿价的评估价格,依据买卖双方的过错大小,由出卖人对买受人进行赔偿。
二、农村宅基地可以有条件的转让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可见,我国法律虽然原则上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是考虑到继承等原因造成的宅基地拥有量不均衡的现状,还是有条件的认可宅基地的转让的。
三、宅基地转让的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随房一并转让。
四、农村宅基地转让的除外条件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必须和住房一起转让。
2、下列转让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五、农村宅基地转让纠纷
办案实践中,宅基地转让纠纷主要包括:转让人或受让人不符合宅基地转让的条件而导致合同无效;转让而未经村委会批准而无效;被转让宅基地涉及拆迁等补偿问题而引发的纠纷;城镇居民购买农村住房等。
农村宅基地转让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在进行宅基地转让的时候一定要慎重,避免因不了解相关政策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宅基地买卖无效的赔偿问题,目前各法院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具体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如果宅基地买卖无效的话,那么会要求出卖人返还购房款,另外对装修的部分进行全额补偿等。由此可以看出,在宅基地买卖过程当中,大家一定要熟悉一下我国对于宅基地的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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