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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在哪个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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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29 · 4263人看过
导读: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材料: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财产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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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自然是需要到法院打离婚官司,这点与协议离婚不同,协议离婚只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就行了。而对于起诉离婚来讲就需要确定管辖的法院。那具体起诉离婚在哪个法院起诉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在哪个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在国内起诉离婚,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11、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医院病例、居委会或110出警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

那么就会出现找错法院的情况,此时由于法院不具有管辖权,自然也是不会受理离婚案件,反而还会耽误了离婚的时间。由此可见确定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多么重要的,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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