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鉴定 > 工伤鉴定之后再辞职是否可以

工伤鉴定之后再辞职是否可以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10 · 6990人看过
导读:可以:辞职的时候仍然可以要求享受相关工伤待遇。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方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ArticleTitle}

其实有多数的工伤情况,不在于员工本人是否要离职的,劳动关系可能会直接因为工伤而决裂。当然,对于工伤的这种事情,国家是非常注重劳动者本人的权益的,在劳动者本人没有提出离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肯定是不能无故的就解除劳动关系的。很多员工考虑的一个问题都是,工伤鉴定之后再辞职是否可以?

工伤鉴定之后再辞职是否可以?

可以离职。赔偿跟离职没有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并且这样做才是对自己最有益的,在申请工伤鉴定的期间,最好是不要离职,因为工伤期间可以享受到停职留薪的待遇。工伤鉴定完毕了以后离职不会影响到自己赔偿的事宜。理论上来说,用人单位应该给员工调换其他的工作岗位,但这种情况比较少,大多数都是因为工伤,劳动关系就直接终止了。

网站地图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更快速 更准确 更全面
延伸阅读:
更多

工伤鉴定最新文章

遇到工伤鉴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