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没办房产证怎么办理吗?
时间:2024-07-12 07: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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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必须有: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2、离婚证及复印件。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4、房产证。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走到离婚的地步时,要面临诸多问题,包括子女的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对于那些离婚时房产证未办,却急于离婚的夫妻可谓是难上加难。接下来小编将为您解答“离婚房产没办房产证怎么办理吗?”的问题。
一、离婚时房产证未办如何分割房产?
房子没有房产证,即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双方均无权请求房子归自己。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归属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取得房产证后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哪一方居住使用该房屋,而不能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判决。
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同的财产制下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同,在分割时首先应对财产的性质作出界定。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或为共同所有、分别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则财产归属较为明晰,发生纠纷时关键在于举证。当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法院又无法查实的,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如果夫妻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作出约定,则除《婚姻法》第十八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规定的财产以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规定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则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不仅包括婚后所得财产,还包括夫妻双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约定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首先要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界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然后再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子没有房产证,即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双方均无权请求房子归自己。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归属双方协商解决。
二、办理房屋产权分割有哪些手续?
因房屋产权共有人愿将房产分割不再作共有关系,各自管理所有权证的,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 30日内向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办理分割手续。
(1)应提交的资料
申请书;房屋分割平面图;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2)收费标准:
登记费:取得方——— 80元/套;书证费: 10元/件
(3)备注:
离婚分割应验离婚证原件,留复印件;法院判决应交验判决书或调解书;当事人持身份证到场;不可分割的房屋除外
总之房子没有房产证,双方当事人均无权请求房子归自己,只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归属通过双方的协商解决。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律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您可以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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