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迅速,公司的更换交替也是很常见的事情,公司在注销时就要面临公司清算的各项问题,很多人对于公司法中清算组的人员问题抱有疑问,并不清楚公司清算组人员是什么。那么公司法清算组人数有什么要求?下面就公司法清算组人数有什么要求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公司法清算组人数有什么要求?
清算组成员通常不少于是三人。公司要做注销前,对清算组成员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的具体形式而有不同的要求: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由股东组成。
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在面对类似公司注销的事情时,首先要弄明白自己的公司是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还是责任有限公司,因为不同的公司种类对于清算组人数人员也是不同的。在遇到其他类似事件可以参考本文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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