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逐渐提高,人们对于自身利益保护的意识也空前之大,在劳动过程中人们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不论是有关劳动合同的,亦或是有关劳动法保护的,或是有关劳动争议时效等等,其中对于劳动争议时效这个问题来说,最主要的就是要解决劳动争议时效是怎么计算的?这个问题,我们来听听小编是如何回答的吧。
一、劳动争议时效的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二、劳动争议时效的具体规定情况
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之分,普通时效为3年。
特殊时效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情形的,诉讼时效为1年。因涉外争议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期限为4年。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以下为详细解释,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参考民事诉讼时效内容: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通过上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大致清楚了劳动争议时效是怎么计算的?这个问题的答案了,计算的方法尽管已经给出,但是一旦涉及计算,就必须要仔细认真的思考和理解,才能确保对于此问题计算的准确,同时由于此问题涉及的具体时间,要求一定要自己记住每一个关键点的时间,希望小编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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