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中,中国的法律是充分尊重公民的所有权利的,因而出现各种各样的公民的权利,比如说抗辩权与形成权。这两中权利是在债务纠纷中存在的,当我们遇到债务纠纷的时候,应该充分了解我们所享有三维各种权利,这样才能保护我们的权益,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抗辩权与形成权的区别吧。
一、抗辩权与形成权的区别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虽然债权人可以依据请求权,要求债务人提供某项给付。但是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给付,债权人通常就必须通过国家机关的强制执行才能实现其权利。与请求权相反,在特定情形下,法律允许权利主体对某项法律关系采取单方面的行动。在义务人不履行某项请求权的情况下,必须以强制力来迫使其履行。而在这里则是另外一种情况。权利主体采取行动不需要另外一个人的参与。这种权利便是形成权。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仅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的作用在于对抗请求权,又可分为一时抗辩权和永久抗辩权。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抗辩权以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为依据,以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存在和有效为前提,这一权利的行使可以造成对方请求权的消灭或者使其效力延期发生。保证人的抗辩权则是指,主合同债权人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时,保证人根据一定的抗辩事由所享有的反驳债权人请求,拒绝或延缓承担保证责任的一种权利。其实,保证人的抗辩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保证人享有的属于主债务的抗辩权,另一类是专属于保证人的抗辩权即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二、形成权的特点
① 形成权的行使表现为单方行为;
② 单方意思表示一经到达对方即为生效(是故,行使形成权的意思表示可以撤回但不得撤销);
③ 效力的产生不需要另一方作出某种辅助行为或共同的行为。
④ 形成权不能与所依附的原权利分割而单独转让;
⑤ 形成权的存在有一定的除斥期间。
综上所述,抗辩权与形成权是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两种权利都是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出的权利。但抗辩权与形成权的区别也有着明显的不同点,与形成权明显不同的权利是请求权,而抗辩权的目的就是为了抵抗请求权的,我们也可以看得两者的不同,不过应用到具体的事件中, 当事人还是应该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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