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今的中国对外开放是保持国民经济活跃的重要方法之,可见在任何事物发展过程中交流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公司或者和人之间的合作可能都需要“应酬”,而应酬少不不了喝酒;家庭、同事、朋友交流同样少不了聚餐,适度的饮酒是合理得当的,但酒驾则是不明智也是不正确的行为。那么,有前科是否可以减轻刑罚呢?
如果醉驾有前科怎么处理
1、醉驾处罚不是看有没有前科,如果被发现醉驾,就直接按醉驾处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以拘役,并处罚金,但是具体如何处罚是视情况而定,如果是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酒驾的处罚是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因酒驾被行政处罚的不能算有前科,如果没有其他前科的,单纯的醉驾是可以判缓刑的。
2、前科: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受到的刑罚,常称为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过刑罚。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就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曾有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不能视为有前科。
3、《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4、《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20毫克不足80毫克的为酒后驾驶,80毫克以上的为醉酒驾驶。《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6、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7、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综上所述,如果当事人醉驾有前科,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有刑事犯罪的经历且认罪态度不好则可能处罚加重,如果只是曾经有过酒驾经历则不属于有前科可以一定量缓刑,但如果酒驾的前科累累则不会缓刑。无论处罚轻重,在驾驶车辆时为自身安全和他人健康考虑不要醉驾也不要违反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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