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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出院后修养误工费应该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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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30 · 18016人看过
导读: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的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 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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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生活当中,意外难以避免。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事故方需要对受害人赔偿定金额的医药费赔偿。除此之外,对于有着固定收入的人群来说,除了医药费之外还需要进行误工费的赔偿。关于交通事故出院后修养误工费应该如何计算的问题在下文中给出了解答。

交通事故出院后修养误工费应该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致人受伤的误工费计算方式应该按照受害人的实际工资损失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综上所述,关于交通事故出院后修养误工费应该如何计算该问题需要结合实际的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来说,对于修养期间误工费的计算需要结合修养的日期与工资进行参考。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人群则主要以近三年的收入水平进行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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