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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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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16 · 121719人看过
导读: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是怎样的?

本身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就是很严重的,如果此时刚好驾驶的还是运营车辆的话,其危险性可想而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往往是巨大的。因而相比醉驾一般机动车,我国对醉驾运营车辆的处罚是更重的。那究竟现在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是怎样的?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以上不足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我国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一般是直接吊销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同时在10年之内不允许再次考取驾驶证,而10年之后即使可以考取了驾驶证的,也不能再驾驶营运车辆了。另外本身醉驾的行为也是触犯了《刑法》的,此时自然少不了刑事方面的处罚,一般是对驾驶人员处拘役,同时还会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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