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订立录音遗嘱,以确定其遗嘱的内容。这种形式的遗嘱较口头遗嘱更可靠,而且取证方便。但录音带、录像带也易被剪辑、伪造。所以我国《继承法》对录音遗嘱规定了严格的条件。那具体来说录音遗嘱应具备哪些要件?依据《继承法》第17条第4款的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那哪些人可以做录音遗嘱见证人?本文就这两个问题介绍如下,帮助大家了解录音遗嘱。
一、录音遗嘱应具备哪些要件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只有在符合以上的情况下录音遗嘱才生效。
二、哪些人可以做录音遗嘱见证人
录音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哪些人可以做录音遗嘱见证人”的介绍,我们了解了录音遗嘱应该具备的条件以及录音遗嘱见证人应该具备的条件。在制作录音遗嘱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要求的要件,避免因要件缺失导致遗嘱的无效。最好求助于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可以帮助你审查是否具备录音遗嘱的合法的要件,并帮助你处理遗嘱执行等各项问题,更好地实现立遗嘱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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